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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吳秉璇 - 校務公告 | 2016-04-11 | 點閱數: 712

赤崁國小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招生公告

依據105年3月15日府教國字第10500146763號函招生注意事項辦法辦理

登記日期105年5月7星期六】上午8:00至下午3:30

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教室

攜帶戶口名簿正本(影本)、監護人印章

優先入園資格 及 應檢具證件如下表

順位

優先資格

戶口名簿正本及下列證件

 

 

 

1

 

 

低收入戶子女

縣府社會處核發之之低收入戶卡或審核通過公文

中低收入戶子女

縣府社會處核發之中低收入戶卡或審核通過公文

身心障礙

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、發展遲緩證明,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證明文件

原住民

依原住民身分法規定註記之戶籍資料
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

縣府社會處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

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

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

(以上六種身分依順序入園、並無戶籍限制)

2

未設國幼班之離島幼兒

戶口名簿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戶籍資料

3

鄉(市)立幼兒園或縣立國民小學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

教職員工在職證明及戶口名簿正本

 

一般入園資格

  招收幼兒15名【含優先入園幼兒已就讀本園之幼兒原園升班
  
招收 當學年度 九月一日滿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

   先招收年滿五足歲幼兒【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止】後,

   倘有缺額再招收四足歲幼兒【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止】

    四足歲幼兒招生後如仍有缺額,

  再辦理招收三足歲幼兒【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止】

*洽詢電話:9931048 # 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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